第一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含15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经评审批准后成为会员(其中50%以上分值须在中国摄协或市摄协相关活动中取得)。具体积分规定为:
序号
业绩条件
奖项/件、项
分值
备注
金奖
银奖
铜奖
优秀
其他
1
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15分
2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15分/件
3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奖
品牌展:中国摄影金像奖、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徐肖冰杯”中国纪实摄影展、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伯奇杯中国创意摄影展等
15分
中国摄影金像奖20分;未设等级奖的入展15分/件
4
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中获奖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展赛:五个一工程奖(摄影图书类)、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类)
15
13
11
9
5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入选
3分/件
6
在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和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入选;在中国摄协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举办的届次展中获奖或入选
2分/件
7
中国摄协媒体和各业务部门主办的影友联谊、摄影拉力赛、影友擂台赛等活动中获得相当于三等奖以上奖项、入选
3
2
1
未设等级奖的入选2分/件
8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年鉴》上发表摄影作品、文章
2分/件、篇
9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举办过个人作品展
4分/期(次)
10
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摄影基础面授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2分),获得优秀学员证书(3分);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省级/团体会员提升班学习,获得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影展(4分)
2-4分/期(次)
11
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过个人摄影作品集
5分/件
12
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
15分/册
13
摄影文章获国家级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
10分/篇
14
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5分/篇
15
参加世界新闻摄影比赛(荷赛)获奖
15分/件
16
在市摄协主办的全市摄影艺术展览(届展)中获奖
7
6
5
3
17
在市摄协主办的其他摄影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入选
5
4
3
2
入选1分
未设等级奖的入选2分/件
18
在市摄协所属媒体影展栏目上有专题摄影作品展出
3分/期(次)
19
在市摄协所属媒体或省级以上相关摄影专业媒体公开发表摄影作品
1分/件
影展、影赛入选作品刊登不能加分
20
在市摄协团体会员举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举办的届次展中获奖或入选
3
2
1
未设等级奖的,入选1分/件
21
从事摄影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摄影专业媒体发表过两篇以上摄影理论的摄影文章
4分
22
市摄协团体会员主席或秘书长,担任该职务1年以上
14分
23
市摄协团体会员副主席,担任该职务3年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摄影文化活动,成绩突出
10分
24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10分)或副高(15分)以上职称
10-15分
25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10
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15分
26
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博士研究生15分,硕士研究生10分,本科5分
27
在街道、镇、乡摄协任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职务1年(含)以上
5分
28
积极组织、参与中国摄协或市摄协主办、承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摄影团体主要负责人(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业绩可根据中国摄协或市摄协登记在册情况,计2-6分。
评为先进个人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计1-5分。
1-6分
29
对摄影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4-10分
30
获得摄影领域国家专利
14分
31
在图片产业、摄影技术、器材研发等领域工作10年(含)以上,并取得一定业绩
10分
32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
3分
说明:
1.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报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2.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3.“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的图片,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4.获一、二、三等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如该项赛事展览设有特等奖,以金奖计分;如该项赛事展览全为参展作品,如无特别注明,则以优秀奖计分。
5.递交获奖证书等材料,须有相关主办单位公章,如未明确,则需提交该项赛事的征稿启事等证明材料。
6.作品获得国外重要大展、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和在全国性各摄影媒体、报刊发表作品的,视具体情况作为申请人业绩的参考要素。
7.“摄影文章”指在省级以上相关摄影专业媒体发表的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字/篇。
8.分值未确定为一个数值的条件,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9.外地转入我会的申请者,需提供相关转会证明,填写我会入会申请书。
10.组织工作者申请入会,须提供所在团体会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盖有鲜章的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11.达到入会申报基本业绩分值,且具有以下申报条件之一者,原则上经评审优先发展入会:
(1)入选全国摄影艺术展、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1次;
(2)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伯奇杯”中国创意摄影展、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徐肖冰杯”纪实摄影展等重要摄影品牌展览2次以上。
(3)入选市摄协主办的全市摄影艺术展览2次以上或巴蜀青年摄影展1次;
(4)作品具有较广泛影响,业绩较为突出的摄影人,特别是新摄影工作者、青年摄影工作者、经济欠发达地区摄影工作者。
第三条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基本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10幅摄影作品(电子件),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摄影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需提交本人拍摄的10幅摄影作品(电子件)。
(7)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提出入会申请,只需提交《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书》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证。
注: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具体递交材料详见附件《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须知》。
2.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由一名重庆摄协会员介绍(入会介绍人资格应为我会按时缴纳会费的在册会员,申请书上须填写介绍人会员证编号),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材料送交所在地区或行业的市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初审,尤其应加强失德失范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鲜章后统一送交市摄协办公室;
(2)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新摄影工作者、青年摄影师等新文艺群体,经两名市摄协理事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本人将材料送交市摄协办公室。
第四条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方能成为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市摄协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按照《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章程》规定,每年缴纳会费60元,入会时一次性缴纳5年会费(5年共计元)。
2.入会满5年且年龄达到65周岁的会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会员证,可免交会费;
3.到期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市摄协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终止其各项会员权利,收回会员证。
附件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须知
一、请仔细阅读《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及入会细则,如果您同意,点击文末下载《入会申请书》。二、电脑填写《入会申请书》并打印。所有项目请务必准确无误填写,如资料发生变动,应主动告知协会办公室进行更改。三、递交材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1.电脑打印的《入会申请书》,并粘贴上本人登记照片。凡涉及签字部分,应手写。2.获奖作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份,须经申报团体会员单位审核并加盖鲜章。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两寸免冠白底登记照1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注:除登记照外,其他纸质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
电子文档:
1.电子版《入会申请书》(介绍人及申请人的签字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上的内容相符)。2.摄影作品电子文档(长边为像素,不超过1M),每张作品的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作品名”。3.有效获奖作品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原件电子文档(长边为像素,不超过1M)。4.会员登记照电子文档(不超过K)。四、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入会会员一次性缴纳五年会费共元。五、到期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六、递交入会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摄影家协会每年在会员发展工作通知中告知。七、会员申请人请按上述要求递交会员申请材料。同时,请严格按照《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第三条“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八、团体会员进行初审,并将所有电子申报文件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qq.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933.html